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11

为配合好实验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保证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对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能够及参加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认真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实验技术的指导工作。

第三条 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的实验基本知识与操作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第四条 据实验室主任和有关教师的要求,完成实验的准备工作和实验结束的整理工作。

第五条 实验过程中实验技术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仪器设备、元器件等实验用品的问题,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做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七条 要负责对实验仪器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对学生所用一起的操作的培训。

第八条 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作到账、物、卡相符。每学期结束后作好仪器设备、材料的清理工作。

第九条 负责新进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条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的技术安全,作好四防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技术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