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11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发挥多媒体教室的最大功效,特制定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特殊情况应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按《教学设备借用制度》执行。

二、多媒体教学设备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管人员对当天借用的设备做好登记、点验及维护充电等工作,对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三、凡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视频展示台或者其它设备的教师,凭教师有效证件到教学设备借用处办理借用手续。用毕立即归还,不得延误。

四、使用前应熟悉各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应立即通知物管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由借用者负责。

五、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出现使用故障,应立即报告物管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由借用者负责。

六、多媒体教室设备均设置为常规工作状态,如需改变设置,使用完毕后必须恢复常规设置,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七、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室外使用,违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整理好仪器设备,确认仪器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后,关闭总电源、锁好多媒体讲台。

九、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追究个人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丢失或不能修复的,按整台设备的折旧赔偿(按10%的年折旧率计算,但最低不少于设备原价的20%);对某些不易购买或替代的设备,按设备原价格2~3倍赔偿。由物管部门作出责任事故认定,资产处计算确定赔偿金额并通知责任人,责任人到财务处交款,凭财务处收据到资产处销帐。若责任人不执行赔偿,学校保留从责任人的校内津贴中扣除赔偿金的权利。

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玩弄多媒体教室设备,自觉抵制污损、损坏教学设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设备的折旧价赔偿(以10%的年折旧率计算,但最低不少于设备原价的20%)同时按该设备原价50%处以罚款。对举报上述不良行为者,经查属实后按罚款额的50%予以举报人奖励。

十一、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随地抛弃废物,不吸烟或吃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