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12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切实提高,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每学期在期中时将对教学质量进行常规性检查。

一、检查时间

每学期第9-12

二、组织领导

在各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委员会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专家。

三、检查内容

1.各级领导听课。

2.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各学院开设各种形式的示范课、公开课。

3.学院组织同行听课。

4.各学院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由教师评学、评管理,学生评教、评管理;校教务处有关人员到院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答,对教风和学风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时处理。

5.对学生进行期中考试和考查。

6.进行课外教学环节评估。根据需要,抽查教师教学文件(教案、讲稿、课件作业等)、教学研究论文等考察教师课外教学环节质量情况。学院组织同行听课,被听课人数不少于该学院任课老师的30%,听课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表》。

四、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每学期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检查报告书,并在第15周将报告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对全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进行汇总总结,以通报的形式向全校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