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10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当前高等教育正由扩大办学规模向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创建全国中医药院校一流的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所谓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目标主要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系统的监控教学质量由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及由教与学质量进而形成的课程质量、专业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等组成;监控即由信息收集、评价、纠偏与激励等组成。

基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之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促进学校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监控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高素质的人才。因此,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意识,教学质量监控的一切工作都围绕培养学生成才展开。

二、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地制定规章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学质量。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3.坚持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在评价中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的评价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能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实行两级管理,分校级和学院级。学院级监控体系是基础,学院领导要认真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工作。校级监控体系负责对全校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同时对学院级的监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形成以学院为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校级为主导的校、院二级网络化管理。

1.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

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创造条件,争取全校师生及各部门对质量监控工作的支持,保证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2.教学职能部门

制订、修订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文件;组织安排及教学运行中的质量调控;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质量调查研究与检查。

3.教学督导室

教学督导室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协助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完成。

4.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

由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领导,全面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全校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转。具体工作如下:

1)对质量监控工作进行全面设计,建立健全全校性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2)制订质量监控方面的各种规范性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计划,起草实施性意见和有关文件;

3)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评优提供依据;

5)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质量监控工作会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5.教学业务部门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控组织体系;

2)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3)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5)建立和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内容

1.教师教学的质量是监控的重点。要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质量监控,重点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和学习纪律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3.学校要定期地对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检查和评价的重点是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形成竞争机制,争取学校投入,完善规范化管理。

4.学校要定期地对教师、专业、课程、实验室、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促进整改。

五、实施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主要采用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估两种手段。

1.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常规检查以一个学期为周期,由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教学职能部门、教学业务部门和教学督导室人员对全校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专项检查特指围绕某项内容或某一教学环节进行的教学检查。

1)常规检查

开学初教学检查

开学第一周由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领导、教学职能部门、教学业务部门领导和教学督导对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并给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②学期随机教学检查

教学督导随堂听课,对教师授课、学生学风情况进行巡视和评价。教学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评价。

③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9周至12周,各教学业务部门组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对本单位教风和学风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检查的形式包括:

A.各级领导听课;

B.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各学院开设各种形式的示范课、公开课;

C.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听课;

D.各学院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由教师评学、评管理,学生评教、评管理;校领导、教务处有关人员、教学督导到学院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答,对教风和学风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时处理;

E.进行课外教学环节检查。根据需要,抽查教师教学文件、教学研究论文等,考察教师课外教学环节质量情况;

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听课,被听课人数不少于该学院任课教师的30%,听课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表》。

④期终教学检查

A.期终教学检查以考风为重点,教学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会同教学业务部门领导,进行考场巡视,对发现的考风问题,及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B.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2)专项检查

网上评教评学

A.时间:每学期的1417周。

B.形式:采用网上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C.组织: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做好网上评估的准备工作,制定好本学期评教评学计划,发至各教学业务部门。每学期的第14周,各教学业务部门根据学校要求对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教师、学生了解评估指标的内涵,认真客观地对待评估工作,从而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状况以及学生学习状况。

D.网上评教评学的实施。第1416周,由各教学业务部门组织学生、教师进行网上评教评学,确保学生人人参评。凡参加评估学生数低于学生总数的90%,视为无效评估,教学业务部门须重新组织评估。

E.网上评估数据的处理。第17周至期末,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负责处理数据,且对评估结果进行科学的矫正。

F.评教评学结果公布。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评教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教学业务部门,由教学业务部门下发给各任课教师。若有疑问,可到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查询。

②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

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原则上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非中医学类与护理学类的毕业实习检查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选题,另一方面看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中医学类与护理学类教学实习检查由学院自行组织,毕业实习检查由教学职能部门牵头,学校统一组织。

A.每年11-12月,毕业实习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试诊单检查评分、摸底考试、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

B.每年6月,组织实习生毕业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大病历、中医基础理论综合、中西医内科临床综合考试、技能操作等。

③学生学习质量检查

学生学习质量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质量、课外学习质量两个方面。

A.课堂学习主要指学生在遵时守纪、听课、回答问题、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环节与教师讲授相互配合的一些学习活动。

B.课外学生学习主要指课堂学习以外的包括与课外阅读、课外作业、预习、复习相关的一些学习活动。

C.对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贯穿在整个教学检查全过程中。

2.专项评估

①教师评估

A.教师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业务部门成立相应的教师评估领导小组。

B.教师评估着重教学状态的评估。

C.教师评估遵循自评、院评、校评三级程序。自2005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校级评估,每年组织一次院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D.评估采用《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评估指标体系》。

②专业评估

A.专业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业务部门成立相应的专业评估领导小组。

B.专业评估着重在新专业的评估。

C.专业评估应遵循自评、院评、校评三级程序。自2005年起,每四年组织一次校级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院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D.评估采用《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③课程评估

A.课程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业务部门成立相应的课程评估领导小组。

B.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均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评估,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C.课程评估应遵循自评、院评、校评三级程序。自2005年起,每四年组织一次校级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院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D.评估采用《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A.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

施。

B.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在评估周期内分期分批完成。

C.评估采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实验室评估

A.实验室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与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B.实验室评估着重对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进行评估。

C.实验室评估以自评与迎评为主。自2005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自评,并做好迎接各级各类专家组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D.评估采用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

⑥教学基地评估

A.教学基地评估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指导下,由教务处实习科与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B.教学基地评估采用先申报后评估的方式。

C.评估采用《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六、反馈

1.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根据各类检查、评估的具体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结果分级反馈给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各教学职能部门、教学业务部门或教师、学生个人,作为岗位聘任、岗位津贴、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2.校园网提供网络评教评学结果查询,校领导可以查询全校所有部门和个人的评价结果;各学院、处领导可以查询本部门全体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师可以查询本人的评价结果。

3.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各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部门,根据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并将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

5.教务处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