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5-10-10 浏览次数: 11

为了充分发挥教学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规范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实现实验教学高效、有序的管理目标,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实验室开放原则

1.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鼓励各实验室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学院实验中心应充分发挥现有实验室的优势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

2.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

1.教学实验室开放的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分为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学生自主设计的实验两类。

1)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开放实验:实验室可根据承担实验教学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具体条件,列出供学生选做的实验清单,学生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可进行实验,实验结束须根据实验室要求进行登记。

2)学生自主设计的开放实验:一般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申报。学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申请表》,经有关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提交给实验中心。

2.计算机房的开放与管理

信息技术学院应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计算机房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开放时间,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为了充分发挥学院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应对各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2.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提出,经学院实验中心同意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实验室应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校公布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登记。

3.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7.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和结果论文,实验室须做好实收集整理工作。

8.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开放实验的情况(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开放情况表等)报实验中心审定。

四、鼓励与奖励办法

1.学校设立开放实验专项资金。开放实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每年根据各实验中心审定的实验室开放情况下发,不再列支其他费用。

2.学生通过开放实验取得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学生开放实验项目获奖可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素质拓展奖励学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奖励。

五、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的开放工作,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六、本方法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