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信息技术实践教育中心信息汇总、上报制度
发布时间: 2015-10-11 浏览次数: 10

一、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下学期的教学大纲、选定教材、选聘任课教师、安排教学任务、上报物电院教学委员会审批。

二、根据下一学期所开的实验项目配置实验仪器,逐个实验检查。将需要补充的仪器统计、制定购置计划报设备处,申请购置。

三、开学前制定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报物电院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

四、对于玻璃易碎损耗品的购置,应根据上一学期的使用情况作下一学期的购置计划。

五、每一学年根据实践教育中心的教学工作,做好定岗定编及人员补充计划,新进人员的培训计划上报物电院教学委员会。

六、每学年对实践教育中心所仪器、设备进行清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七、学期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